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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→創作:小說日與夜•寫一點•九文:Stackey
February. ~ 24/2/2004
一年後的今天,朋友從好廣闊好壯麗的西湖和黃山回來了——我和友人收到航班資料後前去接機。 他回來了!他提著輕便的行李,腳步很輕盈地從出境大堂走出來。可是從遠看去,他的腰及下圍明顯變寬闊了,整個人的感覺也變得粗獷,臉部皮膚像東南亞裔人般曬得黑黑的,頭髮沒品味地帶點藍領式的蓬鬆。(雖然從前也不是非常時髦的髮型)。 交談後知道他結識新女朋友了。是個同樣去杭州留學的內蒙藉女孩子啊!他告訴我們。內蒙?我吃了一驚。對呀!他說。「是一個於蒙古真正的草原長大的女孩子!」 「好像是非常不得了的戀愛啊!」我笑說。 * 我們一行人到附近的咖啡室聚腳,但那感覺像招待遠來的親友似的。我們有禮地寒暄,彼此說說笑,以過渡性的一年的疏離感,演畫劇般對坐談天。過渡性,我試圖說服自己,不久便會習慣彼此的氣息了。 他談了很多於杭州生活的瑣碎事——校園的環境、課程學到的東西、西湖與黃山、內地女孩受落的潮流玩笑——然後他談到自己的新女朋友。樣子當然不錯呀!他笑笑。不過因為是北方姑娘,所以皮膚有點乾,他接著說。他才把存儲於Nokia手機內的,他跟她的合照按出來讓大家看。 一如所料,是個平凡得不得了的女孩子。平凡的衣襟映襯著平凡的輪廓。平凡的輪廓裡,是無法找到任何形容詞加以描繪的平凡五官。比我的朋友矮半個頭左右。相片中的她微笑著。皮膚透出一點受過氣霜的乾癟。 我的皮膚也不好,朋友好像很抱歉地笑笑。 「三月會前往蒙古拜訪她的父母。因為結婚的話,有很多不得不遵守的古怪習俗要跟隨,也可能迫於遷往內地定居。」 「結婚?」我大吃一驚。 「唔,我和她都這麼想。當然,如果舉行婚宴,大概會是有點簡陋的那種吧,總之不會是稱得上有排場那種。」 「二十歲結婚?」我又問。 她二十二,朋友笑笑。 「經濟上撐得過去嗎?」 「唔,很難說全然沒問題的。不過如今在大學修讀的courses於內地還算吃香,女朋友也在相同的department唸相同的courses。而且我們在杭州都有兼職工作,也有信心從兼職的公司找到長工啊!再說,我和她只想過小康之家式的生活而已。」他喝一小口Pink Rose後繼續。「其實所謂結婚並不困難,覺得麻煩或複雜,只由於『好像好遙遠』的錯覺而已。大家對各種事情都有錯覺。」 錯覺?我有點狐疑。他點點頭。 「真的打算結婚?」我問第三次。 「唔,」朋友笑笑。「打算一年內結婚。」 『好像是非常不得了的戀愛噢!』 我再一次佩服地說。 大伙兒在咖啡屋度過淡淡的時光,然後沿街道散步到車站,在那裡分手,是於十一時過一點的時候。 我慣性看看手機的時鐘顯示:十一點零五分。 雖然是一般上班族準備入睡的時間,但街頭還是像擠滿三文魚的溪流般,沒辦法地擠擁。鬧市,我想。各式各樣的霓虹燈宛如法洛斯燈塔,於黑夜中,為好像很忙碌的群眾帶來明亮的光。連渠道內的沖積物都照出來了。巨型銀幕發出的巨大聲音,把來往汽車的引擎聲壓過去。 與大伙兒分手後,我一個人在這般狹隘的街道溜達。 朋友談到結婚,我想。大概是有點簡陋的那種吧,他一邊啜著Pink Rose一邊說。「sub-zero索然無味啊!」我一直把目光放在前端。燈光,然後是遠處的燈光。 大概確實是非常不得了的戀愛吧。 「你想,我真的確切無誤,而且無可救藥地愛著那女孩嗎?」朋友喝一小口Pink Rose後繼續。「嘿,是個於蒙古真正的草原長大的女孩子啊!」 「當然,」我說。「你們快結婚了。」 『可是大家對很多事情都有錯覺。』一把聲音於腦海搖盪著。『也許,我是因為覺得真正喜歡上一個女孩也不錯,所以才拚命說服自己確實喜歡她的。』 我沒精打彩地搖搖頭。 「好像是因為,我覺得喜歡造甜品也不錯,所以才喜歡上造甜品的。」對方說。 「只單純覺得造甜品看來適合自己,於是便試著造,只是剛巧碰上而把它當成自己的東西,真的這般覺得。」 吉維尼花園與日本橋。過於曖昧迷濛了。像海底一樣迷濛。「要跌至比下水道更深的地方——」抽屜裡Pontes的Single,一直埋藏於深深的下水道式的暗闍中。 腦神經無意識地浮現出無聊的話。 我一邊迴避紛亂的人群,一邊缺乏方向感,酒醉般向前走。一會兒,發覺自己回到鐵捲門拉下的Pacific Coffee咖啡室。就這樣花了十分鐘,於附近的商住區繞了一圈。燈光。我看看手機的時鐘顯示:十一點十八分。然後我重覆剛才的路線兩次。 就在漫無目的於洶湧的街心來回蹺著的時候,忽然想起了一年前,於某所西班牙餐廳出現的鬥牛場油畫。 雖然只是一幅中型油畫,雖然畫工像以木顏色繪製般簡陋粗糙。掛在遠處,模糊中卻沒辦法地省目。甚至有點過於耀眼——不過再怎麼說,那都是逝去的片段,已發出古老的傾軋聲釋然落幕了。無須深究,無論如何都無所謂。就像死去的人一樣。就像死去的Nirvana天才主音Kurt Cobain。 那個在補習班認識的女孩呢?沈實,而且像烘爐般全然不懂開玩笑。不過,也許只是我認為她不懂開玩笑而已。「大多事情都會有錯覺」朋友說。也許她只對我一個板著嘴臉不笑。不微笑,不大笑也不苦笑。大概跟阿當一樣看我不順吧。也許只我一個以為她罹患玩笑冷感。也許只我一個覺得她沒氣質。也許她臉貌可人之餘,對異性也成功構成旋渦般的吸引也說不定。 接近凌晨,我踏著疲困的步調走回車站。一路上小聲哼著Blur的《The Univesrsal》,一邊 (也許因為太無聊) 努力回想補習班女孩的容貌。可是沒有用。我好像確切搖了一下頭。記憶像陳年的口香糖,死命黏在大腦一角,說怎麼也拔不開來。好像我對她的印象從根本就只有句子 (statement) 似的。好像是別人告訴我:對方是個五官勻稱,但眉睫間帶點憂鬱的深沉型女孩啊!而我本人則沒跟她見過面。連照片都沒看過。過於曖昧迷濛了,我想。迷濛的《吉維尼花園與日本橋》,迷濛的西班牙鬥牛場中型油畫。 「嗨。」—— 我忽然想到,她的聲音,似乎比她的容貌更深地刻劃於我的腦海中。為什麼呢?到底只是把不錯的女性化聲音而已,卻像烙在耳窩般深刻。每於腦內迥盪一次,感覺愈益強烈。說起來,那把聲線,大概跟電台女主播丘凱敏的聲音差不多吧。 我像個小學生,筆直站在車站前胡思亂想,嘴裡隨意哼上Nivrana的《About a Girl》。上世紀的搖滾樂,我想。其中一首讓Kurt Cobain攀登全宇宙最高峰的歌。 好像我把她的臉龐剥下來了。突然湧出一股罪惡感。那個補習班女孩。好像我把她的眼瞼、她的鼻樑、她那沒動感的耳朵都剥下來。忘記她的氣質。手和腳統統拿掉。而非單純地,具傾向地只保存她的聲音似的。我筆直站著,一邊這麼想。不公平,還有點傷害人的殘酷。 不過對方可能完全不在意吧——對方大概會在意期貨指數、電腦微處理器價格的升降、周杰倫新唱碟的推出日期,而不會關心我在自己細小的腦袋中,悄悄把她的眼瞼、鼻樑和手腳都摒棄掉這回事吧——也許她正坐在某個客廳,擁著男朋友。擁著男朋友,並且用電腦播周杰倫的流行曲——也許她的男朋友跟周杰倫相像也說不定。然後兩口子熟練地展開濕吻,並且不厭其煩地互相愛撫——也許簡單來說他的男朋友便是周杰倫了,我突然想到——而且兩口子一身氣派打扮,正處身凡爾賽宮,品鑑著《吉維尼花園與日本橋》名畫——然後一把確實的聲音剎地戳在我腦後—— 『嗨。』 一把聲音戳在我腦後,車輛的引擎聲把話的末段淹蓋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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