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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→創作:散文從《威尼斯商人》看香港之情義與法理文:古廣奇
香港國際電影節選播《威尼斯商人》。莎士比亞芸芸喜劇,《威》劇悲劇性最濃,結局又以大團圓告終,正正合符國人之口味。五百年來對此劇之評論多如繁星,筆者又未緣親究原文劇本,不敢肆意點評。只是當莎士比亞遇上當世香港,似乎又有幾點可資細談。 首先是義。安東尼奧為摯友巴山尼奧做擔保,向死敵猶太商人夏洛克借貨應急,抵押是身上的一磅肉。夏洛克後來變卦,寧要肉,不要錢。大限將至,安東尼奧說:“Pray God Bassanio come / To see me pay his debt, and then I care not.” 安東尼奧為朋友以肉作押,無論如何都是很愚蠢的決定。巴山尼奧借三千枚金幣,非保家眷,不為巨債,赤裸裸只為泡妞。要知道愛情來得易,去得也快。這天好友抱得美人歸,日後慘成分飛燕。是時也,借款就算不是白花,也像肉堥諢A時刻挑動情與債。粵諺云:「唔做中,唔做保,唔做媒人三代好」實有其智慧。 觀乎安東尼奧坦然面對死亡之氣魄,卻使人不得不刮目相看。他沒有搖尾乞憐。他沒有逃避責任。他沒有自怨自艾。他不會一臉委屈說:「我跟巴山尼奧一起,只有辱,沒有榮。」他又不會說晦氣話:「我為他『癆i』『嚏z得好慘,吞了隻『大死貓』。」他只是懇切地祈求摯友回來聚首。既能「捨生取義」,其情操比起特區治港班子高出好幾重。「禮失」果然要「求諸野」。 再來是情。三個盒子,三種愛情哲學。金盒:“Who chooseth me shall gain what many men desire.”有人喜歡私定夢中情人形象,尋找所謂“Mr./Ms. Right”。十數寒暑,按圖索驥,希望當然落空,到頭來要「屈委自己」。銀盒:“Who chooseth me shall get as much as he deserves.”有人覺得愛情是理所當然,捨我其誰,不懂惜緣惜福。英文稱之為“take it for granted”,即粵語「老奉」也。如此態度,豈能長久乎?銅盒:“Who chooseth me must give and hazard all he hath.”愛情就像一場冒險,願意付出,不怕犧牲,都是老生常談。做到的能又幾人? 「你愛唔愛我呀?」這除了是《大話西遊》唐三藏的囈語,還是不少戀人的口頭禪。熱戀時刻,三天一小問,五天一大問,只要傻乎乎地回答,都是情趣。到了日久情淡,這問話就變成猜疑,變成煩厭,變成冤孽。鮑絲雅和羅麗莎不免也要測試丈夫對自己的忠誠,卻輕易把結婚戒子弄到手。男人誠心悔過,女人也從輕發落。黎明未到,共赴新房。戀愛在乎信任。信任也是一場冒險。 最後是法。夏洛克堅持按照契約,要割下安東尼奧一磅肉。雖悖人情,卻合法理。律師只能代為求情。法官只能要求原訴人重新考慮。群情洶湧、輿論沸騰皆無濟於事。雖然人命不可輕,但法治是威尼斯發達的基石,更加不容徇私動搖,開壞先例。法律非為人情,更非為政治服務。這就是法治。 年輕律師斟字酌句,表面上依循原文提出契約的涵義,實際上卻像鑽空子、玩遊戲,豈不是古代版的「釋法」嗎?那還算是法治嗎?完全不同。第一,法律承認契約精神,簽訂雙方守約就是合法。第二,律師解釋的是契約,不是法律。第三,西方的法律不是自古完善,也不是事事無遺。法律細則靠案例去開拓。法律不會訂明「一磅肉」代表甚麼,但經此案,「一磅肉」就會有明確定義。這就是普通法精神。法律權威需由公正的司法程序建立。立法機關肆意干預才是「搞事」。“If you deny me, FIE UPON YOUR LAW!”夏洛特說。 《威尼斯商人》四月二十一日上映。大家要細心想,用心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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