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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→創作:散文雨城隨筆第二回 ─ 苦學美式英語文:曾國平
筆者在香港讀書十多年,一直以為公開試英文科成績好,便等如英語水平甚高,在美國生活絕對沒有問題。不過,事實並非如此,到了西雅圖三星期,筆者發覺自己與文盲無異,非下苦功學英文不可。 先說閱讀的問題。筆者十多年一直在校園中生活,讀的是教科書,看的是文學巨著,其中所學的英文可說與日常生活無關。到了西雅圖,才知道自己懂的詞彙實在貧乏得可憐,吃喝、家具、交通中出現的生字多半聞所未聞。例如,房東先生有天在吃飯時說;"Oh, the turkey is really slimy!" 筆者不恥下問,才知道slimy解作「黏糊糊的」。又例如房東的兒子一天嚷著要吃"brownie",筆者自然摸不著頭腦,問房東太太才知道這是一種朱古力糕點,筆者亦趁機嘗了一塊。如此的例子天天發生,筆者由此學了許多香港學校不會教的詞彙,而不懂這些詞彙便只有在唐人街生活了。 講英語才是我最大的障礙。筆者在香港雖然一直缺乏機會練習口語,但自恃看英語電影夠多,講英語應該不至太差。誰知跟房東一家生活了三星期,才知道有口難言的苦處。筆者在華大的英語導師告訴我,我的口音有點像倫敦人,美國人聽起來可能有點困難。筆者跟房東夫婦談起我的發音,才知道我連很多日常詞彙也讀錯了。例如"down town"這樣兩個簡單的字,筆者也不能清楚發出"n"音,苦練了半天才能改善。又例如住所附近有一家叫"Value Village"的商店,專賣二手衣服,但筆者原來讀錯了"value":正確的讀音應是"val-you",不是"va-lue"。除了發音,筆者的idiomatic expressions也不太夠用。就算說的英語文法正確,不用美式idioms總不能「同聲同氣」。筆者於是買了本美式idioms字典天天誦讀,以求在語言上全面歸化美國。 筆者初到美國,發覺自己學英文的時間比學經濟的時間還要多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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